尊敬的客户: 接ARMX专线通知,因巴林海关新规定,所有的商业货件需随货带有:正本发票和装箱单。 请注意以下要求:1、如货件总申报价值等于或大于BHD 500,发件人需提供原产地证和发票;2、“货件没有商业价值或货件申报价值只是为了海关清关”则无需在发票上标明;3、如果有免税货件以及提供的海关编码不正确,当地海关会根据发票上的申报价值向收件人收取5%申报价值的关税;4、私人用的化妆品和医药货件只能收件人自己清关。 请各客户知悉,并相互转告。如有造成不便,敬请原谅!感谢各位客户的支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