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代理,您好!
接香港敦豪通知,即日起,服务商将对黎巴嫩(Lebanon)随货发票不符相关规定的货件直接拒绝收货,不再接受货扣DH仓库后重新提供发票走货,所有未有遵从发票规定的货物,将会强制退回发货人,由此产生提货费由发货人承担。 如退件后,发货人重新提供发票中转,我司将加收重寄操作费RMB40/票。请各代理知悉并转告寄件人,寄件货物前,必须严格审查随货资料是否符合规定,否则产生一切延误及费用均由发货人承担。 随货发票要求请见以下通告邮件!